教育一直是一个让所有人都感兴趣的话题,而辍学又是一直伴随着教育的兴盛而出现的,即使到现在按照九年义务教育的要求,仍然有辍学的现象出现,很多时候,这种辍学现象的成因复杂,既有学校的责任,也有家庭的责任,当然,最终归根结底还是家庭的责任,毕竟关于教育方面,法律明确规定:适龄、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首先,这仅仅是在理论层次上是这样,学生辍学的责任应该由家长承担,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学生辍学之后,很多责任都会划归给老师。一方面,学生辍学原因有可能是因为家里面经济紧张,实际上对于这种情况,教育管理部门是有一定的政策进行应对的,但是这些政策的执行主动权在乡镇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而由于这些部门工作繁忙的原因,很多时候政策执行的不是那么到位,最终,需要有人出来承担责任的时候,所有的责任都会推到老师的身上,毕竟老师没有发言权,基本上就是受受。
另一方面,学生辍学的原因可能是厌学或者家庭发生变故,但是作为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学校的教育部门,很多时候是不考虑这些问题的,学生辍学了,老师就必须去劝学生返回学校,不然就得受到处分,这种不问缘由的处分,也是学校老师在面对辍学学生时候的无奈之处,毕竟辍学的学生有的时候会出去打工,而这种情况下,老师只能自己承受处分。
其次,学生辍学按照相关规定来讲,责任应该在家长身上,但是政府对于家长,没有任何办法,而如果这件事需要有人买单,那么这个人肯定是老师。一般来说,上级教育部门对于各地教育工作的考核,升学率以及教育质量固然重要,但是辍学率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指标,而一旦在督查中发现辍学学生,首先受到处分的就是教师,毕竟,学校和政府不能处分家长,甚至还得好言相劝,而对于教师,在学校的眼中,不就是受受,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最后,纠结学生辍学是哪方面的原因实际上没什么意义。很多时候,不管学生辍学的原因是什么,最终政策和纪律的执行者都会把责任划归给老师,毕竟他们也仅仅有权利处分老师,因此,对于学生辍学这件事情,最终还是要明确老师的职责,即仅仅是知识的传播者,负责的是教书育人的工作,至于辍学学生,必须要有学校的行政人员去做相关工作,毕竟作为老师不能因为一个学生辍学了而打乱整个班级的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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