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学生休学学籍档案管理办法

苍南县学生休学学籍档案管理办法

为规范苍南县学生休学学籍档案管理,提高学生档案管理质量,保护学生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苍南县学生休学学籍档案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苍南县内所有学生休学学籍档案的管理和整理。

二、休学审批

1.学生申请休学,应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应当审核并记录备查。

2.学校在审核学生休学申请时,应要求申请人提供下列材料:

(1)休学申请书;

(2)学生档案;

(3)诊断证明;

(4)医疗保险证明;

(5)监护人意见。

3.学校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休学申请批准后,申请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内离校,并按照学校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三、学籍档案记录

1.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当建立学生休学学籍档案,记录学生基本信息、休学申请、审批结果等信息。

2.学生休学学籍档案应当由学校负责管理,并于每次落叶时进行整理和更新。

3.学生休学学籍档案应当符合档案管理规范,不得丢失、篡改、损坏。

四、休学期限

1.学生休学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2.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关心和照顾,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五、其他规定

1.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当确保学生学业不受影响,不得降低学生学业成绩和学业水平。

2.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当确保学生身心健康,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3.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当告知学生监护人,并要求学生监护人按时完成对学生监护责任的交接。

4.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苍南县学生休学学籍档案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年2月18日

原创文章,作者:赖颂强讲孩子沉迷网络游戏怎么办,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bnfrf.com/164737.html

(0)
上一篇 2024年6月6日 上午11:14
下一篇 2024年6月6日 上午11:20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