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休学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学生的休学管理,保障学校的教学秩序和学生的人身安全,集美大学制定了休学管理规定。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特此声明。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集美大学全体学生。学生因身体原因、家庭原因、学业原因等需要休学,应当填写休学申请表,经学院、研究生部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
第二条 休学时间
学生可以提前或者推迟休学,但最长不得超过一个学期。学生应当按时填写休学申请表,并按照学院、研究生部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办理休学手续。
第三条 休学流程
1. 学生应当填写休学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学生本人申请表;
(2)学生病历、检查报告等医学材料;
(3)父母或监护人的授权委托书;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学院应当对休学申请进行审核,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3. 研究生部应当对休学申请进行审批,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4. 学生休学时间应当按学院、研究生部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办理。
第四条 休学期间
休学期间,学生应当保持与学校联系,按照学院、研究生部的要求参加教学和研究工作,完成学业任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不得影响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
第五条 休学处理
1. 学院、研究生部应当加强对休学学生的管理,确保其按时返校复课,并在学生休学期间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2. 学生应当遵守学院、研究生部的规定,按时办理返校手续,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影响学校的教学秩序和研究工作。
3. 学院、研究生部应当加强对休学学生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休学学生的问题,保障学校的教学秩序和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六条 声明
本管理规定由集美大学制定,如有违反,学生可以向学院、研究生部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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