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姝)10月2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草案新增“网络保护”章节,对网瘾防治、网络有害信息传播、网络暴力、网络隐私等作出规范,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实行时间管理;智能终端应安装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
网瘾
网络服务提供者应设时间管理、消费管理
如何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仅作出原则性规定。草案在此基础上明确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避免提供可能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的内容。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提供便利。
网络游戏多被视为儿童染上网瘾的“罪魁祸首”。草案专门对网游作出了规定,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实行时间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作出提示,并采取技术措施,不得让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其接触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
草案“社会保护”章节还对电玩城的开放时间作出硬性规定,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与现行法律相比,草案增加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的12项行为,包括“放任未成年人过度使用电子产品或者沉迷网络,放任未成年人接触违法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读物等”,“放任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草案还对政府部门的网瘾防范职责作出了界定,要求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宣传教育,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依法实施干预。
网络有害信息
智能终端应安装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
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去年5月发布的《中国青少年互联网使用及网络安全情况调研报告》显示,三分之一青少年在网络上遇到过色情信息骚扰;遇到过网络诈骗信息比例则为35.76%。
如何防范网络有害信息对未成年人的伤害?草案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传播含有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迷信、凶杀、恐怖、赌博、涉毒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内容的信息。网络产品和服务含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信息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该信息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信息展示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提示。
同时对智能终端的防范义务、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举报责任,作出规范。
防范义务包括,智能终端产品制造者或者销售者应当在智能终端产品上安装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或采用显著方式告知用户安装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情况以及安装渠道和方法;学校、社区、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场所为未成年人提供的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当安装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
判定网络信息是否对未成年人有害的标准是什么?草案规定国家网信部门担负其相关职责,国家网信部门会同文化、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等主管部门根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需要,结合未成年人的不同年龄阶段,确定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信息的种类、范围和判断标准。
网络欺凌
禁止通过网络威胁、侮辱、攻击未成年人
《中国青少年互联网使用及网络安全情况调研报告》还显示,遇到过网络欺凌的青少年比例最高,达71.11%,其中以网络嘲笑和讽刺、辱骂或者用带有侮辱性的词汇的形式比例最高。
中国社科院发布的《社会蓝皮书:2019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也显示,青少年在上过程中遇到过暴力辱骂信息的比例为28.89%。其中,暴力辱骂以“网络嘲笑和讽刺”及“辱骂或者用带有侮辱性的词汇”居多,分别为74.71%和77.01%。
如何防范网络暴力?草案提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威胁、侮辱、攻击、伤害未成年人或者恶意扭曲、损害未成年人形象。发现未成年人遭受网络欺凌侵害或者形象遭到恶意扭曲、损害的,受害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可以要求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及时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停止侵害。
此外,草案还对如何防范未成年人隐私泄露作出了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提示未成年人保护其个人信息,并对未成年用户使用其个人信息进行保护性限制。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通过网络收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经过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
【数说】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今年发布的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12月,我国网民中学生群体最多,占比达25.4%。《2018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为1.69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93.7%,高于同期全国人口的互联网普及率(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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