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安徽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厅长赵振华在发布会上介绍了安徽省高考综合改革情况。
日前,经报教育部备案,安徽省政府印发了《安徽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安徽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
高考综合改革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点难点环节。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先行在上海、浙江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2014年至2020年,先后有三个批次14个省市启动实施了高考综合改革,并均已平稳落地。
赵振华介绍,借鉴前三批启动省市经验做法,充分考虑安徽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教育教学水平等实际情况,对全省661所高中学校一届学生进行模拟选课,测算不同条件下的教师、教室需求情况;利用近几年高考数据,对等级成绩转换进行测算,探求最优方案。
据悉,《实施方案》明确自2021年秋季高中新生入学起,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的所有科目。选择性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
在深化高考考试科目改革方面,明确考试科目由统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科目,不分文理科,使用全国卷。
选择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实行“3+1+2”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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