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对于一部分人,尤其是青少年来说,沉溺于网络妨害着他们的身心健康、工作和社交。因此“网瘾”在全世界都已成为社会焦点问题,家长更是对此闻之色变——我的孩子是不是网络成瘾了,他的未来会不会因此毁了?
2008年年底由解放军总后卫生部组织、北京军区总医院陶然牵头制定了《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根据《标准》,如果个人平均每天用于非工作学习目的连续上网超过6小时,且符合以下症状标准超过3个月,即为“网络成瘾”。
(1)对网络的使用有强烈的渴求或冲动感。
(2)减少或停止上网时会出现周身不适、烦躁、易激惹、注意力不集中、睡眠障碍等戒断反应;上述阶段中通过使用其他类似电子媒介(如电视、掌上游戏机等)来缓解。
同时,以下5条至少符合1条:
①为达到满足感而不断增加使用网络的时间和投入程度;
②使用网络的开始、结束及持续时间难以控制,经多次努力后均未成功;
③固执地使用网络而不顾其明显的危害性后果,即使知道网络使用的危害仍难以停止;
④因使用网络而减少或放弃了其他兴趣、娱乐或社交活动;
⑤将使用网络作为一种逃避问题或缓解不良情绪的途径。
但本人通过十几年的临床观察发现,家长不应该太在意网络成瘾的界定,更不该把“网瘾”二字挂在嘴边。毕竟网络成瘾与网络娱乐,往往只是一线之隔,不管是青少年自身还是家长,都并不能正确区分。如果有苗头出现,或者“感觉”已经规劝不住的时候,就应该及时进行专业疏导,把“网瘾”掐灭在发生之初或之前,才不至于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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